北京市朝阳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北京市朝阳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汇总)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六、绩效评价情况
七、专业名词解释
北京市朝阳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汇总)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软件及信息服务业、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本区信息化建设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2、研究拟订本区软件及信息服务业、信息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监测分析本区软件及信息服务业、信息化领域的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本区软件及信息服务业运行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4、指导本区软件及信息服务业、信息化领域的技术创新和节能工作,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产品、信息技术在本区的推广应用。
5、拟订本区软件及信息服务业的产业政策和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和推进本区软件及信息服务业重大项目的实施;指导本区软件及信息服务业领域中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6、统筹推进本区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本区电子政务、社会公共服务信息化和经济领域信息化的发展;协调推进本区社会信用信息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7、负责本区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工作,推动部门间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应用。
8、负责本区有线、无线政务网络及其它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本区电信网络、广播电视网络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参与规划、协调本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9、承担本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负责协调维护本区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承担本区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10、负责本区无线电管理工作;承担本区无线电频率资源和无线电台站的登记管理工作;参与协调处理本区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11、开展本区软件及信息服务业、信息化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本区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协调组织相关人才培训。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包括:北京市朝阳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1个行政单位、北京市朝阳区信息网络中心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7,674.2622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379.392638万元,用 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0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94.869566万元。在 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7,379.24968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其他收入0.14295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7,622.4617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0.108887万元,占 支出合计的3.92%;项目支出16,932.35290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6.08%。
2017年年末结转和结余51.800414万元。
与2016年同期对比,本年收入减少800.251620万元,减幅4.40%,本年支出减少4,483.743061万元,减幅 20.28% 。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22.30079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16.49076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50%;公共安全支出11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2%;科学技术支出16,625.79774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4.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1.40446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70461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3%;农林水支出47.9032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7年度决算616.490762万元,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7年度决算262.810511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办公室的机构正常运转经费以及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行政人员工资;
“统计信息事务”2017年度决算261.896594万元,主要用于信息网络中心的机构正常运转经费及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事业人员工资;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17年度决算8.000000万元,主要用于“十九大”维稳安保工作;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7年度决算83.783657万元,主要用于移动电子政务管理平台应用支撑服务和信息化技术交流、调研等工作;
2、 “公共安全支出”2017年度决算110.000000万元,其中: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17年度决算110.000000万元,主要用于人口调控系统化管理工作;
3、“科学技术支出”2017年度决算16,625.797746万元,其中:
“科技条件与服务”2017年度决算266.264000万元,主要用于机房空调更新、重大任务图像点位增补等;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017年度决算16,359.533746万元,主要用于网站维护、专网专线租用、互联网租用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度决算181.404466万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7年度决算124.536166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落实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度决算56.868300万元,主要用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落实职工住房补贴资金;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度决算40.704616万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7年度决算40.704616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6、“农林水支出”2017年度决算47.903200万元,其中:
“其他农林水支出”2017年度决算47.903200万元,主要用于气象数据全景视频检测项目经费;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689.947887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 他社会 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第三部分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858090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310000万元减少4.45191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17年预算下达数 0.000000万元增加0.000000万元。2017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0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 0.610000万元减少0.610000万元。主要原因:公务接待 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1.85809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 5.700000万元减少3.8419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 2017年年初预算数0.000000万元增加(减少)0.000000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我单位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1.85809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 5.700000万元减少3.84191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车均运行维护费 0.46452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 20.268855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北京市朝阳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汇总)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32.6130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6.7508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95.86224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25,520.578454万元,其中:汽车4辆,146.254958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69台(套),15,815.769497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我单位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绩效评价情况
2017年,北京市朝阳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汇总)对2017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5个,涉及金额5304.85万元。我单位将被评价的项目从项目决策情况、实施内容、年度预算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绩效情况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检查。
正版化软件项目:完成了全年正版软件采购、发放工作。本年度根据市版权局要求和各单位正版软件缺口,采购足量正版软件提供给全区各行政机关单位。本项目全部资金均用于全区正版软件的采购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始终保持良好的社会效益。在全区各单位营造使用正版软件、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促进知识、技术创新和信息化产业发展,加强政府信息安全建设。使各单位软件正版化意识增强,正版软件安装率得到提高,信息安全防护水平得到提升。
2017年区图像信息管理系统维护服务项目:在北京市朝阳区区内新建1620个摄像视频源,并通过歌华的数字网络,将其传输到朝阳区街道和地区(街乡)的图像汇聚节点(汇聚节点)内,并同时传输到朝阳区图像信息区共享平台(共享平台)中。然后通过汇聚接点和共享平台,向区内的各个监控指挥中心传输图像。本项目已经逐步建立了可持续性的制度建设,经过多年的稳定运行,证明本项目具有可持续性,能够持续为朝阳区视频图像系统提供有力的运维服务支撑。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下载:北京市朝阳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报表.pdf